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6 10:26:00   浏览:

发文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7
生效日期:2010年10月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成人社办发[2010]41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管理,优化生育保险办理流程,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现就《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实施过程中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体参保人员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不再提供失业证。
  二、用人单位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不再提供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号)中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