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3 13:24:00   浏览:

发文机关: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30
生效日期:2009年12月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杭劳社险[2009]382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社保局: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7号)规定,现将2009年度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公布如下:
  2009年度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为849.7元。
  2009年度办理退休、符合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其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849.70元的,由市社保经办机构予以补足。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