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1997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套改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0 10:28:00   浏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局
发布日期:1997年09月10
生效日期:1997年09月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NULL
各区县人事局、劳动局,市委、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人事处、劳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处,计划单列企业劳动处: 
  关于1997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套改工资问题,经请示国家人事部答复,1997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套改工资仍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95)19号文件及国办发(1996)13号文件精神办理。鉴于我市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精神已于1996年下发了京人工(1996)350号文件,因此,1997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套改工资仍按京人工(1996)350号文件办理。其中,对于套改后职务工资档次超过机关同等条件人员4个档次的,只保留4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