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1 09:57:00   浏览:

发文机关: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1
生效日期:2015年07月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苏园劳保〔2015〕13号
各有关参保人员: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现将2015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5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3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为16700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60元,最高为3340元(详见附表)。
二、2015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697元,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月应缴金额为134.85元。每月大病补充保险保费2.5元从其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中扣除。
三、上述缴费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