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江苏省2004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10 10:27:00 浏览:
发文机关: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4年06月24
生效日期:2004年06月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苏劳社劳薪 [2004]13号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2004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2004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04年工作目标,坚持把富民放在突出位置,千方百计改善群众生活,努力提高我省职工收入和生活质量,实现政府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控预期目标,我们提出了江苏省2004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2003年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全省经济在高位运行。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2451.8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增幅提高1.9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16796元,比上年增长13.1%。
2、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968.9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3.1%;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98.0亿元,增长27.8%。
3、市场物价总水平上升。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0%。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1.2%。居民消费价格中,服务价格上涨3.2%。商品零售价格下降0.2%。
4、职工工资水平继续提高,进一步促进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903.8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712元,增长16.3%。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2元,比上年增长13.2%;人均消费性支出6708元,增长11.0%。
5、就业和再就业规模扩大。年末全省就业人员4468.7万人,比上年增加10.7万人,其中城镇净增就业56.1万人。全省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三资等单位就业人员603.0万人,减少12.7万人;私营个体就业人员360.7万人,增加50.3万人;从事社区公益岗位及灵活就业人数44.4万人。通过多种途径使35.5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下降0.1个百分点。
二、2004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2004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1、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
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
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2%左右;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2004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考虑周边省市的工资增长状况,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有关因素,确定2004年江苏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
1、2004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12%;
2、2004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预警线为16-20%;
3、2004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4%。
四、2004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试行工作的要求
(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和《江苏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的规定,各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应按规定将当地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方案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二)各地应结合当地的“富民要求,进一步完善工资增长指导线办法,并与其他工资宏观调控措施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发挥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作用,引导企业合理调资,使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提高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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