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13:57:00   浏览:

发文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03年03月25
生效日期:2003年03月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沪劳保综发[2003]8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200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200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9473元,月平均工资为1623元,比上年增长9.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959元,月平均工资为1997元,比上年增长10%。
  二、2002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7146元,月平均工资为1429元,比上年增长10.8%;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099元,月平均工资为2008元,比上年增长14.4%。
  凡按2002年全市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 海 市 统 计 局
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