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上海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3 10:53:00 浏览:
发文机关: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6年05月07
生效日期:1996年05月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沪劳综发[1996]48号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上海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沪劳综发[1996]48号 1996年5月7日)
现将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沪劳综发[1996]48号 1996年5月7日)
一、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3元,比上年增长25.4%。从1996年4月1日起,凡按1995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此标准执行。
二、1995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908元,比1994年增长26.7%。
凡按1995年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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