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上海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3 10:53:00   浏览:

发文机关: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6年05月07
生效日期:1996年05月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沪劳综发[1996]48号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上海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沪劳综发[1996]48号 1996年5月7日)
  现将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3元,比上年增长25.4%。从1996年4月1日起,凡按1995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此标准执行。
  二、1995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908元,比1994年增长26.7%。
  凡按1995年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