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关于青浦区2009年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5 10:40:00 浏览:
发文机关:上海市青浦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9
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NULL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关于青浦区2009年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九日
关于青浦区2009年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现就2009年我区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重要性
工资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企业与劳动者就工资标准、工资调整、福利待遇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可以增进双方相互理解,有利于维护双方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
自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本区部分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在此情况下,更有必要把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应注意听取工会和职工的合理意见,促进广大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实现双方利益的双赢。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今年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要充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1.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要把提高职工工资作为协商的重要内容;
2.生产经营有一定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协商不降低职工工资;
3.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确实需要降薪的企业,要通过协商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减薪幅度;
4.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实施方案也要经协商后确定。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职工和企业协商的长效机制,应对不断变化的形势,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三、方法与步骤
在2008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着力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的规范化、程序化,在确保市下达工作目标完成的同时要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议的质量。
1.加大宣传力度。职工是工资集体协商的一方主题,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是工资集体协商取得实效的前提。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广大职工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高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代表意识,支持广大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2.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企业工会组织应将工资分配作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积极主动地向企业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和建议。在中小型企业较集中的区域或行业,工会联合会应代表区域或行业内各企业职工或指导职工在协商过程中,要抓住重点,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时效性,既要扩大协商的覆盖面,维护更多劳动者的权益,又要增强协商的针对性,提高协商质量。
3.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联席会议将在今年选择纺织等3个行业进行集体协商并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
4.加强培训指导。为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总工会将在7、8月份选择部分企业召开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
5.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联席会议将在9、10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和提高履约率。
6.各镇、街道工会在指导好基层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应将《工资集体协商月度情况表》于每月3日前及时报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总工会。
四、切实完成2009年工资集体协商考核目标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09〕12号),继续把工资集体协议覆盖劳动者人数列入各镇、街道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推进力度,确保考核目标的顺利完成(各镇、街道考核目标见附件)。
1.要定期沟通信息,加强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要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重点,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3.要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时效性,推动企业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资管理特别是工资调整的重要程序,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4.要按照规定的统计口径,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其中,工资集体协议覆盖劳动者人数的统计,以2009年末我区所属企业、无主管企业已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工资集体协议所覆盖劳动者人数为准,已签订的集体合同附有工资专项协议的,也纳入统计范围。
附件:各镇、街道2009年工资集体协商考核目标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浦区总工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各镇、街道2009年工资集体协商考核目标 单位:人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镇、街道 | 考核目标 |
赵巷镇 | 14000 |
徐泾镇 | 24500 |
华新镇 | 25000 |
重固镇 | 9000 |
白鹤镇 | 17000 |
朱家角镇 | 21000 |
练塘镇 | 13500 |
金泽镇 | 18000 |
夏阳街道 | 13000 |
盈浦街道 | 10000 |
香花桥街道 | 35000 |
合计 | 20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实行财政集中拨付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关于表彰“上海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