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康定县公安局等10家单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3-30 10:53:00   浏览:

发文机关:四川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9年01月07
生效日期:2009年01月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川清欠办[2009]1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的意见》(川办发[2007]9号)要求,现对康定县公安局等10家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
  1、康定县公安局。康定县公安局于2002年和2004年负责建设的新都桥派出所、南郊派出所和康定县看守所工程拖欠乐山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60万元,施工单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拖欠工程款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2、四川煜华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在承建眉山市“一品台项目的过程中,因管理混乱,拖欠农民工工资累计200余万元,导致农民工数次围堵政府部门,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3、四川中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眉山“玉屏翠苑和“广丽园项目的过程中,现场管理混乱,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累计250余万元,发生多起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
  4、四川省仁寿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在承建眉山“景贤家园项目的过程中,管理混乱,拖欠农民工工资累计达100余万元,导致农民工数次围堵政府机关,情节恶劣。
  5、四川省南充市第三建筑工程总公司。公司在承建仪陇县电力公司职工住宅楼1-3标段工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72.09万元,导致100多名农民工聚众追讨工资,时间达4天之久,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6、四川省南部县第三建筑公司。公司在承建仪陇县新政镇兆祥铂金时代商住小区工程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该公司仍拖欠29名农民工工资21.7万元。
  7、四川省营山县西城建筑公司。公司在承建仪陇县新政朝阳大市场工程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足额支付工程款,该公司挪用工程款,导致拖欠30多名农民工工资17.88万元。
  8、四川省南部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在承建仪陇县东方花园工程中,将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承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未领到工资的20多名农民工集体上访,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9、四川多元德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投资建设的“浙江天一工业园区一期项目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约1800万元,致使2008年12月23日几十余名民工在龙潭工业园区发生群体事件,且公司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调。
  10、成都蓝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司在成都温江区“世纪光华二期项目中因与总承包单位存在结算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
  经研究,决定对康定县公安局等10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土地供应、施工许可、银行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希各地、各单位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好预防拖欠的各项政策措施,杜绝拖欠问题发生。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