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4 17:12:00   浏览:

发文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0
生效日期:2015年07月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川人社办发〔2015〕9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4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的数据,现将2014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二、2014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697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