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4 17:12:00 浏览:
发文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0
生效日期:2015年07月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川人社办发〔2015〕9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4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的数据,现将2014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二、2014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697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10日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