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1 13:16:00   浏览:

发文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1
生效日期:2015年08月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沈人社发[2015]66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业:
  为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使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政策相协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公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辽人社【2015】20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现公布如下。
  一、2015年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2%;
  二、2015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
  三、2015年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3%。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指导线的作用主要是引导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正确进行工资决策,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适度增长。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所属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依据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分配方案,既促进企业的发展,又维护职工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