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4年沈阳市企业人工成本状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1 18:12:00 浏览:
发文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30
生效日期:2015年11月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沈人社发〔2015〕90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引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分配自我约束机制,合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和完善行业人工成本发布制度的要求,经对我市部分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进行调查,在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基础上,我局制定了《2014年沈阳市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及构成情况》,现予发布,供有关部门和企业参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应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完善人工成本的统计分析制度,加强人工成本核算,参照政府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决策。
二、企业在实际运用中,要注意本企业人工成本总水平、构成比例,同时也应重视与不同经济类型、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比较,从而客观把握本企业人工成本的真实情况和水平。
三、有关部门和企业应以政府部门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等信息为依据,不断推进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分配水平,促进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1.全市企业人工成本构成情况
2.制造业企业人工成本构成情况
3.第三产业企业人工成本构成情况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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