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保险任务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1 10:46:00 浏览:
发文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7
生效日期:2009年09月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辽人社[2009]22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确保完成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中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现就全省今年和今后三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主要工作目标、当前推进扩面工作需要抓好的若干政策和措施,予以进一步明确,请各市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一、关于今年和今后三年的主要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我省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今年和今后三年医疗保险工作要落实以下11项任务指标: (一)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三年内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体覆盖面要分别达到95%、92%以上。 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至2009年底,参保人数达到1268万人,覆盖面达到90%以上;至2010年底,参保人数达到1296万人,覆盖面达到92%以上;至2011年,参保人数达到1338万人以上,覆盖面达到95%以上,做到基本覆盖。 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2009年底,参保人数达到560万人,参保率达到80%左右;至2010年,参保人数达到630万左右,参保率达到90%以上;至2011年底,参保人数达到650万人,覆盖面达到92%以上,使城镇绝大部分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 (二)继续着力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问题。2009年要将全省150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2010年底之前解决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参保问题。今年底之前要明确困难企业在职职工的参保政策和办法。 (四)适应就业形式多元化的要求,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工作。今后三年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总数要达到230万人以上。 (五)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努力解决农村进城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今后三年每年农民工参保人数不少于100万人。 (六)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09年参保面要达到80%,2010年参保面要达到100%。 (七)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体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增强制度的吸引力,2009年政府对普通居民的参保缴费补助要达到人均80元,2010年达到120元。 (八)适当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适当降低社区及低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提高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使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显著提高,个人负担显著减轻,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平均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分别达到75%、60%以上,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要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 (九)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问题。至2010年,要实现全省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做到参保患者省内异地就医网上结算。 (十)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抗风险能力,缩小地区间待遇差异。医疗保险要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各市及所属的单独统筹县区要逐步统一费率、统一缴费基数、统一计发标准,统一经办管理,今年先在沈阳、大连、本溪、丹东、辽阳开展试点,力争2011年全部实现市级统筹。未来三年,要在筹资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逐步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受益面,提高参保积极性,稳定参保率。今年先在30%的统筹地区开展试点,2010年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未来三年,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统筹。 (十一)加强基金管理,进一步发挥基金效能。要在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防范机制基础上,压缩基金结余,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率控制在15%(县级统筹地区控制在2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控制在10%左右。 上述11项工作,有的是工作目标,有的既是目标也是完成目标的措施。 二、关于当前扩面工作 当前医疗保险工作最重要的任务是扩面,各级统筹地区务必要完成今年确定的扩面指标。而扩面工作最主要的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的参保率,任务艰巨,但如果完不成今年的任务指标,不仅影响年终考核,也将对明年的扩面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 (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 由于今年将解决所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继续落实“4050人员的医疗保险补贴,着重解决大学生、农民工、失地农民、军转干部的就业问题,这些工作将在客观上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因此完成或超额完成医疗保险的扩面指标是有保证的。但是各地不能简单地靠参保人数的自然增长,要继续加大扩面工作力度,争取超额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任务。要进一步落实以下扩面工作措施: 1、要将有缴费能力的单位全部纳入参保范围。要与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和配合,认真进行参保单位、参保人群排查;要与劳动监察等执法机构紧密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将有参保能力的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要与就业等部门密切沟通联系,将新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2、继续着力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对遗漏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进行排查,并做好参保后续资金筹集,做到不遗漏、不断保。除了从国家争取部分补助资金外,省财政从2009年开始,今后十年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费用实行补助,各级财政也要逐年适当安排资金,用于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 3、做好灵活就业和农民工参保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允许尚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允许进城务工人员选择参加原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地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4、要研究制定和尽快实施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参保办法。对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的困难企业大龄职工,要通过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的办法,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困难企业其他职工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 今年前7个月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进展不够理想,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指标差距较大,因此今后5个月的工作重点是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完成今年的扩面任务,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1、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尽快落实政府对普通居民的参保缴费补助要达到人均80元的规定。通过增加政府补助提高整体筹资标准,为提高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和开展门诊统筹奠定基础。 2、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增加整体筹资额的基础上,尽快开展门诊统筹。沈阳、大连、营口、辽阳、葫芦岛五个市要尽快形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方案,并尽早组织实施。其他有条件的统筹地区也应尽早开展门诊统筹工作。 3、及时调整政策,提高参保居民待遇水平。各统筹地区要适当降低基金起付标准、提高基金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增加门诊特殊病种数量,减轻患大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等。 4、探索城镇居民连续缴费、一次性缴纳若干年保费与享受待遇挂钩以及相关的优惠政策办法。 5、抓好在校学生的参保,重点抓好大学生的参保。要与商业保险公司密切合作,研究和制定联合组织参保办法。 6、抓好低保人群的参保工作。省厅已与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解决城镇困难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9]2号),对低保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标准以及如何组织参保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要尽快落实对低保居民参保缴费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80%的规定,并与当地民政、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抓好低保人群的参保,力争将全省130多万低保人群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7、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加强社区医疗保险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忠诚团结,敬业奉献的过硬队伍。 8、加强宣传和发动工作,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宣传舆论形式,并将日常宣传发动与统一组织的大型宣传发动结合起来,做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9、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充实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力量,提高管理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和简化医疗保险业务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10、要明确扩面指标,制定扩面计划,完善扩面措施,落实扩面工作责任制,加强扩面工作调度和督察。 11、进一步发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和协调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责任,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领导重视和齐抓共管的机制。 当前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以及物价方面的改革已经启动,改革的进程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单兵突进的局面开始改变,“三改并举的新形势必将对医疗保险更快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历史机遇,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加快推进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为实现辽宁的全面振兴做出贡献。 二OO九年九月七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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