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3 10:03:00 浏览:
发文机关: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04年02月12
生效日期:2004年02月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京社保发[2004]7号
为了确保2004年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正常进行,现将2004年基数采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被保险人以本人2003年1至12月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核定200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依据。
二、被保险人在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中统一使用一个工资收入。其中,在人才、职介与街道(镇)社保所缴费的个人存档人员,在其选定2004年缴费基数时,其养老、失业使用同一缴费基数。
三、缴费单位在填报单位被保险人上一年月均工资收入时,可采取手工报表和基数程序报盘两种形式。缴费单位在进行工资收入采集时不做上限、下限限制,社保经办机构读入采集盘时,依据有关规定统一按险种设定上限和下限。
四、2004年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的基数采集软件仍沿用为缴费单位发放的2003年基数采集软件,2004年医疗保险基数采集则使用新下发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企业信息管理子系统》。缴费单位须在2004年3月15日前将养老、失业、工 伤三险基数采集盘和医疗保险基数盘、《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工资情况表》(104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汇总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一并报送社保经办机构,以便审核。
五、各相关单位要对缴费工资基数按政策规定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填报,上报的用来确定缴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收入须经职工本人确认,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对基数采集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04年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缴费工资基数的顺利采集。
附件一:《关于2004年缴费工资基数采集的时间安排及操作步骤》
附件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汇总表》
附件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
附件四:《2004年基数采集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00四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关于2004年缴费工资基数采集的时间安排及操作步骤二00四年二月十二日
2004年缴费工资基数采集工作(仅限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分两种方式完成,即手工填报和利用采集软件。
一、通过程序软件采集
各级社保经、***机构按单位下卸养老保险在册人员个人信息,已建失业保险在职数据库的,同时下卸失业在册人员个人信息。下卸的个人数据项内容包括电脑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工身份、缴费状态等信息。
2004年3月10日前,各单位按政策规定完成个人工资总额的录入采集工作。确定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后,生成缴费基数并按险种打印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明细表》(简称《明细表》)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汇总表》(简称《汇总表》),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生成报盘数据,2004年3月20日前分别报送社保经办机构;对于失业或工伤保险未建立在职人员数据库的单位,所报送的失业和工伤保险的《明细表》和《汇总表》以养老保险的数据为基础。在数据下卸与报送期间如单位发生人员增减变化,需办理各险种人员增减变化手续。
二、通过手工填报方式采集
各级社保经、***机构对于已建立在职职工个人信息库的,按单位打印出《明细表》空表下发各单位(未建立在职职工个人信息库的单位,需按《明细表》及《汇总表》表样)填报内容填报个人工资总额,经本人确认后于2004年3月15日前将《明细表》和《汇总表》分别报送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明细表》录入个人工资总额生成2004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附件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代码: 单位社保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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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 种 │ 参统人数 │ 缴费工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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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在职│ │中断│ 合计 │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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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其中:农民工 │ │ │ │ 其中:农民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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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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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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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 │ │ │ │ │ │ │ ┃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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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 │ 职工身份 │ 职 工 上 年 │ 职工签字 ┃
┃ │ │ │ │ 月 均 工 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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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附件四:2004年基数采集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基数采集企业用安装程序可延用2003年的所发放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系统光盘。(本光盘是由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所发放)
2.如果企业计算机中2003年安装的基数采集程序仍可使用,企业则不需要重新安装。只需将社保所下卸的最新数据读入,覆盖原有数据,即可采集2004年基数。(比例不维护只做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采集)
3.本系统只适用于win95/win98/win2000操作系统。
4.安装注意事项:
a. 如果机器上安装过基数采集程序。请确定是否可正确使用基数采集程序。如果不能正确使用请到控制面板中删除。选择控制面板中的添加删除程序一项,进入后查看是否有:“JSCJ 如有请选中后进行删除,删除后请重新启动计算机。
b.安装基数采集程序时,安装序列号为单位法人代码。
c.安装时会出现DOS黑色界面,语句处理完毕后机器会自动关闭此界面。
d.安装操作可参照光盘中的“安装说明.txt文件。
5.数据读入:选择“数据转换下的“导入导出数据图标,在“数据读入及卸出窗口中,首先选择要操作的险种类型,然后点击“请选择数据文件路径后面“文件夹小图标,在弹出“另存为窗口中选择从社保下卸的文件后即可读入。如读入单位代码为60002295单位的养老保险,路径选择为A盘下的60002295下的养老下的README.TXT文件即可读入数据。
6.数据卸出时首先要在软盘中新建.txt(文本文件),并在系统中“数据读入及卸出先选择要操作的险种,然后点击“请选择数据文件路径后面“文件夹按钮后,选择您先前在软盘中建立的文本文件,最后点击“卸出数据按钮卸出数据即可。
7.人员只能减少不能增加,若要增加人员需到所属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重新下载数据并读入,才能够使用。
8.在将养老基数复制到失业基数时,只有电脑序号相同的情况下才能复制。
9.操作注意:
a. 录入数据后及时确认存盘。
b. 失业基数采集完成后,请勿重新生成。
10.打印《基数采集表中》的“上年度在本单位缴费月数一项不用填写数据。
11.如再有疑问请参照:
a.基数采集操作流程
b.社会保险缴费管理系统基数采集说明书
c.问题与回答
以上文件存放路径:光盘和资源管理器中的VST(或者自己定义的)目录下。
12.如有技术上的问题,请与北控伟仕基数采集项目组联系。联系电话:67217737、8727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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