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1996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1 15:49:00 浏览:
发文机关: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7年03月19
生效日期:1997年04月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沪劳综发[1997]20号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1996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沪劳综发[1997]20号 1997年3月19日)
现将1996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沪劳综发[1997]20号 1997年3月19日)
一、1996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9元,比上年增长14.9%。从1997年4月1日起,凡按1996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此标准执行。
二、1996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145元,比1995年增长12.5%。凡按1996年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此标准执行。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工资管理试行办法 上海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关于1996年本市地方国有企业工资总量调控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