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17:40:00 浏览:
发文机关: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2
生效日期:2015年12月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NULL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74号),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5%调整为75%,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40元。
本通知已在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登记,登记号为HFGS-2015-190。
希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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