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10:20:00 浏览:
发文机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2
生效日期:2016年03月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呼人社办发[2016]25号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工伤保险认定工作,统一工伤认定工作流程,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汇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规程》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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