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局关于调整费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 11:35:00   浏览:

发文机关:成都市社保局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6
生效日期:2016年05月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NULL
各参保单位:
  根据部、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从5月起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缴费按19%+8%征收。
  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降率文件尚未出台,5月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暂缓征收。各单位可正常办理业务,待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产生后缴纳。请各参保单位注意代扣职工的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成都市社保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