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波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依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5 16:58:00 浏览:
发文机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8
生效日期:2016年04月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甬人社发〔2016〕61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市市区统筹范围内的2016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以57550元为依据。各县(市)涉及的相关事项,按市、县(市)原规定办理。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6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