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0 15:53:00   浏览:

发文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3
生效日期:2016年06月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鲁人社字〔2016〕19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5年度统计年报,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57270元。在确定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