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0 15:53:00 浏览:
发文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3
生效日期:2016年06月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鲁人社字〔2016〕19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5年度统计年报,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57270元。在确定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3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山东省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