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3 10:23:00 浏览:
发文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8
生效日期:2016年06月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冀人社字【2016】103号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9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专项整顿、守法诚信及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这是适应新常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市场活力、促进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实际举措。现将《意见》转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人社部门要从紧密团结和更好服务群众、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意义,按照《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的部署,转变监管理念,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依法监督与过度干预的关系,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做到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监管机制,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今年达到70%,明年全面推开。
二、强化日常监管。要充实基层工作人员,加强与工商、财政、公安、金融、税务、新闻、行业协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重点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恶性竞争等行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推进协同共治。要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治作用,继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市场监督,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要积极探索实践“互联网+的监管手段,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加快研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推动被动监管向诚信自治的转变、年度检查向年度报告的转变、年度一次统计向按季(月)统计的转变,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工作中要注重梳理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8日
河北省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