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6-08-17 14:45:00   浏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3
生效日期:2016年06月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京人社规发〔2016〕1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附件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
  目录
  一、发展成就
  二、面临形势
  三、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重点任务
  (一)城乡劳动者就业质量稳定提升
  1.推动结构调整优化就业
  2.推动大众创业带动就业
  3.推动政策引导稳定就业
  4.推动职业培训提升就业
  5.推动均等化服务保障就业
  (二)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1.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2.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3.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4.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效能
  (三)高精尖人才发展更具活力
  1.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
  2.创新人才吸引汇聚机制
  3.改革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4.健全人才激励服务保障机制
  5.推进人才资源共享
  (四)干部队伍素养全面提升
  1.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
  2.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3.加强军转安置机制建设
  (五)劳动者工资收入稳步提高
  1.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
  2.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六)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2.加强劳动纠纷调处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3.完善劳动关系工作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建设法治人社
  (二)建设智慧人社
  (三)建设效能人社
  (四)建设廉洁人社
  (五)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重大成就、获得快速发展的五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城乡统一的就业格局基本形成,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形成城乡统一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优化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其保障生活、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提升职工技能素质的功能。政策精准发力,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重点地区帮扶。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扶持创业孵化基地,积极推进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实施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京十条),初步形成开放多元的职业培训体系和统一规范的技能鉴定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创业培训,劳动者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健全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机构整合,服务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出台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开展“春风、春暖、春潮行动,农民工就业更加有序规范。“十二五时期,全市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总量增长12.1%;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6:19.6:74.4转变为4.5:18.2:77.3;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1.6%以内,实现了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制度统一性、衔接性、可持续性显著增强。落实《社会保险法》,坚持城乡统筹、创新驱动,构建了“职工+居民的制度体系,基本实现“人群全覆盖。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破除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双轨制,实施制度并轨,实现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实施。坚持和完善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比“十一五期末平均增长68%,发展成果实现全民共享。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实施特困医疗救助、提高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扩大门诊特殊病和社区用药报销范围,群众医疗费负担进一步减轻。支持社会办医,增加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群众就医更加方便。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加大费用审核及违规处罚力度,确保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建立健全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制度、价格变动应急救助激励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失业保险待遇市级统一发放,失业保险制度日趋完善。工伤、生育保险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推进扩面征缴,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比“十一五期末增长60%,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严格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强化科学监督与防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均在99%以上,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得到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保障“安全网和“经济助推器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健全人才培养选拔体系,出台北京学者计划、院市人才服务与合作计划,实行博士后分级管理。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工程,推行首席技师和技师研修制度,启动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完善多元化的职业培训支撑体系。创新人才吸引集聚机制,深入实施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实行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综合测评体系,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大力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健全外专工作组织管理体制,实施外专千人计划、融智北京计划,初步形成更加灵活开放的外国专家引进政策和服务体系。改革人才评价制度,创建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深化教育、卫生、科研、文化等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强化人事考试和技能鉴定体系建设。完善人才激励表彰机制,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获得者的表彰力度。成功举办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和“燕京八绝青年英才作品评选,组织参与全国和世界技能大赛,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十二五时期,全市人才总量持续增长,年均增长11.6%;结构日趋合理,第三产业人才占比78.3%;素质稳步提升,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比“十一五期末增长23.6%和56.4%,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科学高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成。完善公务员公开遴选、挂职锻炼机制,在街道(乡镇)机关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展聘任制试点,初步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及时奖励制度,清理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改革考录方式,对艰苦边远地区实施倾斜政策。强化教育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公务员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岗位设置制度全面实行,管理人员晋升机制实现重大突破。平稳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和收入调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收入稳步提高。改进安置办法,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调控体系进一步创新完善,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取得重大突破,12333热线实现全天候人工咨询服务,年服务量突破300万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基本全覆盖,信访和应急维稳、整体联动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维权力度持续加大,基本实现“无拖欠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基础管理不断夯实,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效能稳步提升。社保所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京津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流合作共享,促进协同发展;信息化建设和移动互联网应用取得重大进展;宣传全媒体开发应用和辐射日益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作风和廉政建设持续深化,首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神凝炼形成,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发展情况

指标

“十一五
完成情况

“十二五规划目标

“十二五
完成情况

新增城乡就业(万人)

252.8

200

247.6

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万人)

-

140

126.7

城镇登记失业率(%)

1.37

≤3.5

1.39

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万人)

-

50

79.5

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97.6

≥95

96.9

扶持创业者(万人)

4.3

3

5.7

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率(%)

-

80

80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6

≥98

9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6

≥98

98

失业保险参保率(%)

95.6

≥98

98

工伤保险参保率(%)

92.85

≥98

98

生育保险参保率(%)

93.8

≥98

9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5

9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95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

99.52

>97

99.56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率(%)

-

>97

99.96

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率(%)

99.58

>97

99.61

工伤保险基金收缴率(%)

99.36

>97

99.44

生育保险基金收缴率(%)

99.57

>97

99.54

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亿元)

3589.4

6660

9433.2

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亿元)

2850.4

6580

7012.2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元/月)

2065

稳步提高

3329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元/月)

280

稳步提高

470

城乡居民福利养老金(元/月)

200

稳步提高

385

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元/月)

686

稳步提高

1176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元/月)

2200

稳步提高

3712

工伤职工护理费(元/月)

1445

稳步提高

2322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元/月)

1308

稳步提高

1856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元/月)

960

稳步提高

1720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98

230

*302.8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12.5:39.4:48.1

16:40:44

*15.2:40.0:44.8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58.7

80

91.8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96.5

≥95

98.0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

50.5

40

46.0

注:表中加“*的数据截至2014年12月。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十八届五中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对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和人事等工作做出了重大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将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激发了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经过多年改革创新,首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体系不断健全,这些都为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与此同时,受非首都功能疏解、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民生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大。经济增长拉动就业能力减弱,就业总量矛盾加大,结构性矛盾加剧。在一般性产业转移过程中,“人随事走带来的本市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全方位对接延伸各项管理服务,带动人口疏解;“业走人留造成的职工分流安置压力凸显,极易引发劳动关系纠纷,需要积极提升劳动者职业转换能力,全力确保劳动关系稳定。随着调整疏解力度加大,城区产业退出、岗位流失带来的失业人员就业压力上升,郊区承接疏解占地拆迁带来的农转居和农民就业问题凸显,生态涵养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矛盾加剧,需要实施更加精准的地区和人群帮扶。随着外来人口增速下降,城市运行管理服务领域劳动力供给不足的问题逐步显现,需要积极探索本市人力资源二次开发体系。同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由于扩面征缴空间收窄、享受待遇人群增加、待遇刚性增长和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面临严峻考验,需要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织密扎牢民生安全网,补短板、兜底线,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托底作用。
  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需要将创新创业紧密结合,通过搭建大平台、构建大支撑、开辟大空间,促进创新创业要素聚集对接,更好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引领作用和倍增效应,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我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总量和结构还不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必须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与新产业体系需求的精准匹配对接。此外,需要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全面提升劳动力素质,引导规范新兴产业劳动关系。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成熟和定型的关键时期。落实国家顶层设计,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居民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医养结合、地市以上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称制度改革,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治理等重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同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以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一系列改革的深入推进,也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相关配套改革及时跟进,紧密衔接。这些都必须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
  随着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不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对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优化各项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坚持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如何创新服务模式,构建“互联网+人社新型民生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服务水平;如何推进城乡、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京津冀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如何弛而不息深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效能,都是必须深入推进的重大工程。
  三、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推进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形成与区域协同发展要求相一致、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契合、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
  (二)发展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非首都功能疏解,实施鼓励政策和服务措施,引导就业人口有序疏解,降低人口密度。研究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提升劳动者适应疏解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能力。健全高端创新型人才吸引汇聚机制,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推动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坚持统筹协调。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城市区域功能定位,以及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标准规范制定和管理服务上,统筹考虑城市与农村、本市与津冀,以及不同功能区的协调发展,处理好维护职工权益与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关系。在政策措施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统筹把握好法规与政策的衔接配套、管理与服务的共同推进,破除限制劳动者流动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以公平开放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助力首都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打破制约人才自由流动和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释放“人才红利。搭建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营造大众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研究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服务和监管机制,更好培育创新发展动力。实施服务改革的社会托底政策,提供稳定和谐社会环境,以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支持首都创新发展。
  坚持发展共享。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坚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原则,按照公平、均等、兜底的工作思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工资收入决定和增长机制,促进就业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整体提升,重点做好困难群体帮扶和兜底保障,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发展目标
  ——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加稳定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就业结构和布局随首都功能调整不断优化。促进就业力度进一步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建立覆盖城乡、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经办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保持98%以上,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打造人才智力高度密集、科技创新高度活跃的新高地。加快建设能够支撑和引领首都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北京地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350万人,高、中、初级比例达到20:40:40,高技能人才达到110万人。
  ——完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备,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用人机制更加灵活,建立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努力实现劳动者工资收入平稳增长。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
  ——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用工行为更加规范,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加快提升,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5%以上,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保持8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保持90%以上,调解率保持40%以上。
  ——加快完善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保障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体系更加健全,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服务流程标准规范,服务设施更加完备,服务机构加快整合,网点布局科学便捷,服务水平加快提升。

“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