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建立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督导调度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10:24:00 浏览:
发文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9
生效日期:2016年08月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新社险发〔2016〕6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各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我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实施,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现就建立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督导调度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机制保障情况。包括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专项经费、开展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分工协调机制等情况。
(二)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开展工作的措施、特点和经验。尤其是宣传培训、完善信息系统数据库,以及信息比对、动态更新的主要措施,促进参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
(三)工作成效情况。包括摸清参保资源底数、促进参保扩面、清除重复参保和断保人群、方便群众办事等。
(四)存在问题情况。包括工作推进中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对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督导调度方式
实行月调度制度。各地要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度情况的文字材料和表格。自治区适时采取电话和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调度。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1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对接,联系人名单请于2016年8月29日前上报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部。
(二)从2016年8月起,请各地每月23日前向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办公室书面报告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并填写《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
(三)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办公室将及时汇总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下发情况通报。
联系人:傅勇忠、张鑫
电话:0991-3689801(兼传真)
邮箱:1056683159@qq.com
附件: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进度表.xlsx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