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认定2015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0 10:19:00   浏览:

发文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4
生效日期:2016年09月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苏人社函〔2016〕33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3号)要求,现就做好认定2015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工作。认定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营造市场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诚信机构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积极参与,严格按照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认定标准,认定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通过认定活动,在本地区树立行业诚信典型,弘扬正气,积极营造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把握认定条件、标准和程序。各地在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诚信为先、严格筛选、好中选优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认定条件、标准、程序,认真核查,从严把关,切实做好诚信服务机构的认定推荐工作。要充分征求工商、税务、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等部门单位的意见,确保推荐的机构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三、按照分配的认定名额组织推荐。2015年度全省共认定100家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省厅根据各地本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认定名额(详见附件1),各地要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参评单位。拟推荐机构名单产生后,要认真填写《2015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推荐表》(详见附件2),加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后,于9月30日前报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厅将综合各地推荐材料进行评选确定省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集中公示。为确保认定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各地要向社会公示认定推荐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省厅将对各地推荐的参评机构予以集中公示,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钱一兵。
  附件:1.2015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名额分配
  2.2015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推荐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