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01 11:27:00   浏览:

发文机关:中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2
生效日期:2016年07月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沈人社党组〔2016〕22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6年7月12日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6〕27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人社系统依法依规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对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行“双随机抽查。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公正透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领域检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等,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3.高效便民。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4.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加大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二、组织领导(略)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各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的组织)应依法、依规进行随机检查。市局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及违法的外,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人社局相关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要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每年2月底前,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处室、单位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工作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更新。
  (三)建立健全“双随机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应当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处室、单位,要结合检查对象信息,以及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摸清检查对象底数,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并负责更新维护。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市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构成。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法规处负责组建,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对投诉举报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五)加强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六)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由局人事处等综合部门和相关业务处室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检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单位、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局属各单位(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