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下达《江苏省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10 09:58:00 浏览:
发文机关: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30
生效日期:2007年04月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苏劳社劳薪[2007]12号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江苏省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根据我省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调控预期目标,特制定江苏省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一、2006年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全省经济保持稳定较快增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548.36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44.90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12186.46亿元,增长16.0%;第三产业增加值7817.00亿元,增长15.5%。人均生产总值28685元,按当年汇率折算达3598美元。
2.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全年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56.68亿元,增收334.01亿元,增长25.3%;基金收入731.9亿元,增长34.2%,一般预算收入加上基金收入、上划中央四税1547.29亿元,财政总收入为3935.87亿元(不含海关税收等612.28亿元),增长25.9%。
3.市场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涨幅比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8%。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6.4%,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1.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7%。
4.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根据对5000户城镇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比上年增长14.3%,考虑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5%。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68平方米。
5.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增加107.4万人、147.7万人、62.6万人,覆盖面均达92%以上。在全省范围内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全省城乡“低保实现全覆盖,148.5万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
6.就业再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年末全省城乡从业人员4564.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4.64万人。通过多种途径使43.04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比上年末下降0.2个百分点。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62.6万人。
二、2007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200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
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
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三、2007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考虑周边省市的工资增长状况,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有关因素,确定2007年江苏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
1、200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14%;
2、200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预警线为16-20%;
3、200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4%。
四、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试行工作的要求
(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和《江苏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的规定,各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应按规定将当地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方案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二)各地应根据富民优先的要求,在总结几年来实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工资指导线的作用,并注意与其他工资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机结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调资,促进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审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