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6)

发布时间:2015-02-10 10:26:00   浏览:

发文机关: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22
生效日期:2006年10月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苏劳社劳薪[2006]15号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增加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根据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的规定,今年,我省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的调整,经省政府同意,依法授权我厅发布,现将具体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全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三类,调整后的各类标准为: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750元/月
  二类:620元/月
  三类:520元/月
  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
  (二)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6.3元/小时
  二类:5.2元/小时
  三类:4.4元/小时
  二、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  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
  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全省各市、县(市、区)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对照表》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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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区          │  类别  │月最低│小时最低│
│                          │     │工资标│工资标准│
│                          │     │准(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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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 │南京市区(含江宁区)           │  一类  │ 750 │ 6.3  │
│    ├─────────────────────┼─────┼───┼────┤
│    │溧水县 、高淳县、原六合县、原江浦县    │  二类  │ 62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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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 │无锡市区、江阴市             │  一类  │ 750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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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一阶段2006年10月1日起 │     │   │    │
│    │至2007年3月31日调整到690元的标准,从2007年│     │   │    │
│    │4月1日调整到一类标准750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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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 │市区                   │  二类  │ 62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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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 邳州市、睢宁 │  三类  │ 520 │ 4.4  │
│    │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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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 │市区                   │  一类  │ 750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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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坛市、溧阳市              │  二类  │ 62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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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 │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  一类  │ 750 │ 6.3  │
│    │仓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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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 │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     │  二类  │ 62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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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          │  三类  │ 520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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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 │市区                   │  二类  │ 620 │ 5.2  │
│    ├─────────────────────┼─────┼───┼────┤
│    │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      │  三类  │ 520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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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 │市区(不含楚州区、淮阴区)        │  二类  │ 62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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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  三类  │ 520 │ 4.4  │
│    │湖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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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 │市区、大丰市、东台市           │  二类  │ 62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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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  │  三类  │ 520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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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 │市区                   │  二类  │ 620 │ 5.2  │
│    ├─────────────────────┼─────┼───┼────┤
│    │江都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      │  三类  │ 520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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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 │市区、丹阳市、扬中市           │  二类  │ 62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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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句容市                  │  三类  │ 520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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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 │市区                   │  二类  │ 620 │ 5.2  │
│    ├─────────────────────┼─────┼───┼────┤
│    │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  三类  │ 520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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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 │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  三类  │ 520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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