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万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工伤康复治疗服务工作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01-13 13:31:00   浏览:

发文机关: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5年05月26
生效日期:2005年05月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NULL
万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在我区开展工伤职业病康复治疗服务的请示》(万州劳社文〔2005〕29号)收悉。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伤康复工作,是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开展工伤康复治疗服务工作。请按照工伤康复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尽快开展工伤康复服务,为工伤保险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