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8 10:01:00   浏览:

发文机关: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8
生效日期:2012年06月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徐人社发[2012]19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工伤保险处、市医保中心: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制定了《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检查工作。
  附件: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方案
  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健康运行,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的
  检查和调研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对影响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的风险点进行排查,查找基金安全隐患,查处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健康运行。
  二、检查对象
  经办、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主要包括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根据需要延伸检查的相关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及供养亲属等。
  三、检查内容
  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包括工伤保险登记、工伤医疗及康复服务、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和专项费用支付、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稽核监督、权益记录、档案管理等对工伤保险基金有影响的环节。必要时,可以延伸到其他年度。主要包括:
  (一)工伤保险基金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按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规章、办法;是否按照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要求,做到工伤保险业务管理“六个统一;经办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职责划分、待遇发放、基金支付等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等。
  (二)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经办管理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经办机构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情况;工伤保险登记情况;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储备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伤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情况;工伤保险档案管理情况;经办稽核监督情况等。
  (三)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情况。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认定及鉴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
  (四)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和支付情况。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损害基金的问题;是否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五)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对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执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情况;遵守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情况;用药、治疗、检查及化验的合理性情况;出入院标准掌握情况;康复器具和辅助器具的使用情况及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等。
  第(一)、(二)、(三)项以调研的形式开展,第(四)、(五)项作为检查重点。
  四、检查方式和方法
  (一)检查方式。主要采取市、县(市)区两级直接检查的方式。市级检查面不低于60%。检查工作由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配合。
  (二)检查方法。采取检查与调研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在检查开始前15天应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要在检查期间予以查证。其余检查内容,按照现场检查的方法和要求严格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报送市局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二)各地各部门检查和自查阶段。7月,各县(市)、区局,市局工伤保险处、市医保中心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检查和自查工作,并将检查和自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和《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情况统计表》于7月底前一并报送市局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三)市局直接检查阶段。8月,市局将根据各地各部门检查情况进行直接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市局根据检查情况按照“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的原则,督查各地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9月底前,市局将检查情况总结报送省厅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是促进工伤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检查工作,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检查中,可以通过聘请有关专家、会计师事务所等方式,保证必需的专业力量,确保检查质量。
  (二)找准问题,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以前年度稽核、检查情况及群众举报线索等,明确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掌握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积累检查经验,提高监管能力。
  (三)严格纪律,及时处理。检查应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被检查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做到定性准确,事实清楚。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