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珠海市卫生局、珠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8 10:33:00   浏览:

发文机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珠海市卫生局、珠海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2
生效日期:2012年06月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NULL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贯彻实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卫生局
珠海市总工会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促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开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展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的工作目的,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意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职业人群人身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幸福珠海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李伟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副组长:张笑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子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李子松(市卫生局)
  叶文国(市总工会)
  郑道池(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成 员:朱辉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 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李湘君(市卫生局)
  罗芳君(市总工会)
  王 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潘 锋(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办公室主任由朱辉洲同志兼任。
  联络员:周 磊  电话:2128892
  戴晓鹏  电话:2128930
  三、执法检查时间、范围、方法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二)检查范围:全市工伤发生率和工伤保险待遇支缴率较高、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较差、职业病隐患较大的200家用人单位。
  (三)检查方法:采用自查自纠与抽查、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劳动合同签订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治落实情况。
  四、执法检查工作职责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执法检查工作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召开动员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及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较差的用人单位名单及宣传资料,配合做好动员会和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三)市卫生局:负责提供职业病隐患较大的用人单位名单及宣传资料,配合做好动员会和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四)市总工会:提供宣传资料,配合做好动员会和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五)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提供工伤发生率和工伤保险待遇支缴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名单及宣传资料,配合做好动员会和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五、执法检查步骤
  执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  15日),具体工作:
  (一)各单位将用人单位名单及宣传资料于6月5日前送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通过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刊登执法检查公告。同时要求全市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懂预防的氛围。
  (三)组织列入执法检查名单内的用人单位召开宣传动员会,学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布置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发放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2年6月16日至2012年7月31日),具体工作:
  各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珠海市工伤预防自查自纠情况表》。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收取《珠海市工伤预防自查自纠情况表》。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  20日),具体工作:
  根据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由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确定现场执法检查对象20家,并组织执法检查工作组对上述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具体分组和时间安排由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
  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组在完成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后,根据汇总的情况填写《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开具执法文书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第四阶段 整改总结(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  31日)具体工作: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对执法检查活动中下发了执法整改文书的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复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后报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统一的部署,扎实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抓好自查,确保自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依法检查,对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加强沟通、交流和协调,认真分析和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