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民政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24 10:08:00 浏览:
发文机关: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2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兰人社发[201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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