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增加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11:08:31   浏览:

发文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7
生效日期:2018年07月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津人社局发〔2018〕43号
<p>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p><p>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830元增加到840元。</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8年7月17日</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