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改工伤保险规范性文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3 13:15:00 浏览:
发文机关: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8
生效日期:2008年04月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劳社秘[2008]108号
省厅于2005年印发了《关于下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职工工伤(亡)待遇支付规范性文书(试行)的通知》(劳社秘〔2005〕246号),对工伤保险有关文书作了规范性要求,实际使用效果较好。为进一步完善工伤文书内容,规范工伤文书格式,结合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现决定重新修改《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修改后的文书内容及格式附后。新的工伤文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工伤认定决定书
2.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