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参保职工退休后仍未医疗终结的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支付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12-23 13:43:00   浏览:

发文机关: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24
生效日期:2008年03月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珠劳社函[2008]49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工伤参保职工退休后仍未医疗终结的工伤相关待遇支付问题的请示》(珠社保〔2008〕7号)收悉。经研究,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在退休前发生工伤,退休后才医疗终结的,同意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此复。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