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关于按照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封顶基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11:08:48   浏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6
生效日期:2019年08月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NULL
<p>  为落实《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北京市统计部门发布的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当地政府公布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的封顶基数。具体数据可在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网站查询。2018年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7107元/年。</p><p>  特此通告。</p><p style="text-align: right;">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9年8月16日</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