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事局关于“非典”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5 11:24:00 浏览:
发文机关:上海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3年04月25
生效日期:2003年04月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沪人[2003]64号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非典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
(沪人[2003]64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人事(干部)部门:(沪人[2003]64号)
为加强本市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市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中作为“非典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经医学观察排除为病人的,其隔离和接受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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