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1999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13:50:00   浏览:

发文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0年03月27
生效日期:2000年03月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沪劳保综发[2000]19号,沪财企一[2000]79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1999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沪劳保综发[2000]19号、沪财企一[2000]79号 2000年3月27日)

  现将1999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1、1999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147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641元),比1998年增长17.3%。凡按1999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此水平和增长率执行。
  2、1999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154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355元),比1998年增长13.9%。凡按1999年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此水平和增长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