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非典”疑似病人等人员隔离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 10:55:00 浏览:
发文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3年04月28
生效日期:2003年04月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京劳社资发[2003]72号
根据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卫生部1991年第17号令)及国家卫生部有关通知的精神,现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疑似病人等人员隔离期间工资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非典疑似病人及与“非典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关于2008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0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