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7 10:59:00   浏览:

发文机关: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5
生效日期:2014年01月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锡人社发[2013]2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据居民医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如下:
  在校学生和市区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其中财政补助280元,个人缴费100元;市区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30元,其中财政补助380元,个人缴费250元;市区户籍的其他居民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80元,其中财政补助380元,个人缴费300元。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自2013年9月1日起开始)。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二O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