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到龄退休职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7 13:04:00   浏览:

发文机关:上海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0
生效日期:2015年07月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沪工总办〔2015〕153 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劳动是人类最本质的活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本上靠劳动创造。习近平同志在 2015 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庆祝大会上强调,要崇尚劳动,弘扬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伟大品格。广大职工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临退休之际,除了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职工群众外,也需要给予精神上的关怀和激励,以树立劳动伟大、退休光荣的社会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到龄退休职工关心和关爱工作通知如下:
  一、倡导举办简朴祥和的光荣退休纪念仪式
  倡导基层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为到龄退休职工举办欢送仪式。仪式力求简单简朴、真情热烈,但内容、形式可以多样。比如,召开欢送座谈会,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制作具有纪念意义的纪念卡(册),请领导和同事在纪念卡(册)上留言纪念;向到龄退休职工赠送一份小纪念品;合影留念、张榜公布退休职工名单等。通过以上方式,以示对退休职工的肯定、感谢和纪念。
  二、对到龄退休职工给予特殊关爱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基层单位工会要在职工福利安排中优先考虑到龄退休职工,这既是对其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也是对其长期辛勤工作的褒奖。比如,在轮替性的职工等福利项目中,应当优先安排到龄退休职工进行集体疗休养、健康体检等。
  三、做好相关社会保障政策衔接的告知工作基层单位工会要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的基础上,从人性化角度进一步做好到龄退休职工退休后有关政策的告知工作,包括:养老金的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独生子女奖励费的提取,市总工会退休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和给付流程等。对于家庭困难的到龄退休职工,各级工会组织要配合退管会继续给予关心,并告知其退休后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指导其办理申领手续。
  四、推动建立共同关爱到龄退休职工长效机制
  各级工会组织要重视到龄退休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要积极争取单位党政领导的支持,要做好与单位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要通过集体协商将关心关爱到龄退休职工的具体措施长效化、制度化,要争取单位行政专门安排工作预算、纳入工作计划,多方协作,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上海市总工会
   2015 年 7 月 20 日